常见疾病 | 医药企业 | 健康曝光台 | 网站地图
您当前位置:民众健康网_引领民众健康生活 >> 健康资讯 >>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将开展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将开展

责任编辑:佚名 文章热词: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加入时间:2017-3-28 8:45:52
核心提示:10月26日,中国政府网发布通知称,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17年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任普查领导小组组长。 通知称,此次普查对象是我国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10月26日,中国政府网发布通知称,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17年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任普查领导小组组长。

  通知称,此次普查对象是我国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普查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信息、污染物种类和来源、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等。

  通知称,为加强组织领导,国务院决定成立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设在环境保护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的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污染源普查工作。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