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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碘盐当碘盐卖 遵义两商贩分获刑罚

责任编辑:佚名 文章热词: 无碘盐当碘盐卖 加入时间:2017-3-22 22:47:26
核心提示:一堆采购来的不合格原料,只需一个假包装、一台封口机,几分钟就被翻装成了四川知名品牌的假盐假味精。郫县安靖镇土地村,一个半掩着门的出租房中,一袋袋假盐、假味精,从这里源源不断地流入了成都周边的一些小超市。

  昨日,受市民关注的商贩售卖无碘盐案,在汇川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两名被告人均被处以刑罚。透过案件的审理过程,法院通过遵义晚报提醒广大市民,食盐无论是购进还是销售,都必须符合国家质量和卫生标准,否则都属犯罪行为。

  被告人自辩:售卖的虽无碘但不是假盐

  法院审理查明,去年4月,张某(女,46岁)以每件140元的价格,从丁某(另案处理)处购进“海藻碘盐”16件,共计784斤,存放在自己开设于长征镇坪丰市场的粮油供应店内销售,直至案发仅获利200余元。此后,李某(男,54岁)以每件150元的价格,从张某处购进“海藻碘盐”13件,共计637斤,在新蒲新区虾子镇自己开设的副食品店内销售,直至案发获利100余元。

  案发后,两名被告人分别新蒲公安分局抓获。根据贵州盐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作出的鉴定证实,销售的“海藻碘盐”属无碘食盐(含碘量均为0.00mg/kg),不符合国家食用盐标准。随即,2人被检察机关以涉嫌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批准逮捕,并提请公诉。

  但在庭审中,两名被告始终认为售卖的不是假盐。因为在他们看来,自己虽然售卖了无碘食盐,但至少盐是真的,人吃了不会出现中毒等症状。针对被告人的自辩,法庭予以了驳回。

  法官释法:销售不符“国标”的属犯罪

  法院审理认为,检方指控两名被告人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鉴于两名被告人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故决定依法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最终,判决张某有期徒刑半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7000元;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半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另外,2人在缓刑考验期内,禁止从事食盐的销售经营活动。

  宣判结束后,遵义晚报记者就法院驳回被告人自辩的原因,采访了法官。法官解释,从表面上看,销售无碘盐好像对公众影响不大,但根据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方病防止研究所出具的一份说明可以看出,我省属于碘缺乏地区,因此规定在全省范围内,必须销售符合国家标准的加碘食盐。如果人们长期食用无碘盐,就会出现地方性的甲状腺疾病,或造成产妇、婴幼儿发育不全等严重疾病,以无碘盐当作碘盐销售,从根本上就违反了国家法律,是一种明令禁止的生产经营行为。

  另外,在庭审中,两名被告人均无法提供盐产品的专卖许可证件,不能说明进货渠道,更未意识到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故法院认定2人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罪名成立。

  另外,承办法官透露,涉案的这批无碘盐,已被办案单位悉数追回,剩余部分未流入市场销售。广大市民为了身体健康,购买食盐请务必前往正规的销售点或大型超市,切勿购买来路不明的食盐。

  一堆采购来的不合格原料,只需一个假包装、一台封口机,几分钟就被翻装成了四川知名品牌的假盐假味精。郫县安靖镇土地村,一个半掩着门的出租房中,一袋袋假盐、假味精,从这里源源不断地流入了成都周边的一些小超市。

  当执法人员推开这扇门,一个令人咋舌的假盐假味精链条浮出水面。老板王某(女)和一个50岁左右的女工,每天即可翻装几百包肉眼无法辨别的假盐、假味精。在现场,执法人员查获原料近5吨。

  19日,记者了解到,生产这些假盐假味精的女子王某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已被郫县检方正式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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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仿冒名牌食盐两女子被逮现行

  去年12月底,接到群众举报后,郫县经侦民警曾靖砚和盐政管理所、郫县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来到郫县安靖镇土地村,推开了那道半掩着的门。屋内,两名50岁左右的女子正在将散盐装包,看到众多执法人员,先是一愣,然后站了起来问,“你们是干什么的?”执法人员亮证后,一名女子连忙解释:“我们只是打工的,老板不在。”

  曾靖砚在现场看到,房间面积约10多平方米,墙体斑驳,屋内堆满了散盐、包装袋、箱子。答话女子面前,放着一个盛着散盐的旧塑料盆,里面立着一个包装袋。“看得出来,她正在将散盐装袋。”曾靖砚说,直到这间出租房的房东出现,这名女子才承认她就是老板,姓王,她们将买来的散装原料翻装成知名名牌的盐、味精、鸡精,在此已有两年时间,“一天可以翻装四五箱”。

  据现场清点,这间出租屋共查处假盐、假味精、鸡精近5吨,主要包川内久大、国莎两个品牌。现场还发现了封口机和几万个包装袋。

  歪盐流入市场长期食用危害大

  执法人员将屋内制假原料、工具进行查封,王某则被带回郫县公安局调查。

  经查,用来冒充四川久大品牌食用盐的散装原料为“川晶未加碘食用盐”;用来翻装国莎品牌味精散装原料为“尹品味精”、“自流井味精盐”。原料中均未加碘,均不能流入市场销售。但账单纪录显示:该作坊翻装的食用盐、味精、鸡精大多流入了成都周边的小超市。

  郫县盐政管理所盐政科科长廖玢说,一般来说,长期食用未加碘的盐可能会导致人体碘元素缺乏,容易患上大脖子病,小孩长期食用,可能会影响智力发育。

  19日,记者了解到,生产这些假盐、假味精的女子王某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已被郫县检方正式批准逮捕。

  暴利驱使造假翻装后价格翻8倍

  在食盐销售的利益分配中,流通环节占有绝对的优势。记者了解到,普通食盐出厂后,通常分装成小包装(250克-500克不等),之后卖给省、市级盐业公司,并由盐业公司进行销售。

  据现场执法的盐政科科长康年介绍,假盐的原料有可能是从小盐厂流出。成都盐业公司的相关人员告诉记者,今年未加碘食盐的出厂价在800元左右一吨,而一袋普通的350克装精纯盐的价格为2.5元。这样算下来,一吨假盐的零售价可以达到7000元左右,“批发价也得超过5000元。”也就是说,如果拿到出厂的大袋盐,假盐商贩分成小袋批发、零售,价格直接翻至原价的8倍之多。“利润达不到那么多,因为要加上包装、物流的成本,但即使如此,制售一吨假盐的成本也不会超过2000元。”

  专家提醒

  假盐假味精封口处手感不一致

  正是因为假盐、假味精经翻装后会带来暴利,少数不法商家将其冒充正规产品流入市场。那么消费者又该如何分辨呢?17日,郫县盐政管理所盐政科科长廖玢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就是选择正规超市,在购买时,用手轻抚盐和味精外包装上的上下封口处,假冒的产品上下封口的凹凸感不一致,遇到这类情况,须谨慎购买。

  “正规的盐和味精多是一次性封口成型,所有封口处的手感相差不大。”廖玢说,相反,假冒产品一般是购买假的包装袋,然后自己加入假冒产品后自行封口,因此手感会有所不同。此外,廖玢还根据经验,总结了两招分辨食用盐真伪:一是用手擦拭生产日期,假盐包装袋上的生产日期是在制袋时连同图案一起印上去的,字体清晰漂亮,怎样都擦不掉。二是通过淀粉或马铃薯进行试验。在食盐购买回家后,我们可以通过用淀粉或是把马铃薯切片后放在盐上做简易检验,若淀粉或马铃薯显现紫色为有碘盐,不显色则有可能是无碘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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